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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布亚新几内亚选举请愿的司法审查申请书

在《国家和地方选举组织法》一案中,Agiwa诉Kaiulo[2003](未报道的国家法院判决N2345, 18th2003年2月。申诉人向国家法院申请准许对选举委员会关于在最近的2002年全国大选中科罗巴/科皮亚戈湖选区选举失败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查。在获准休假的情况下,他要求宣布他是有关选民正式选出的议员,并要求命令实施该项救济。选举委员会和本·佩里先生反对这项申请。有人为Agiwa先生辩护说,选举失败的决定违反了宪法第97条和第175条国家和地方政府选举组织法(组织法).这一论点的基础可分为两部分。首先,论点是,一旦选举主任根据《选举条例》第175条宣布选举的获胜者组织法,选举委员会无权拒绝将有关令状送交议会或更改令状。1988年SCR 5;Melchior Kasap和1988年6号SCR的应用Peter Yama的应用[1988-89]刘志强,被引用来支持这一论点。第二,选举委员会只有在《选举法》第97条第(2)款的规定下,才可令选举失败组织法在美国,没有候选人被提名。反对的论点是,选举委员会在适当的情况下有更大的权力使选举失败,而可以这样做的情况不能受到限制。最高法院在SCR最高法院在2002年SCR第4号文件中: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总检察长Francis Damem的来文选举委员会于2002年7月26日一致通过了一项决定,该决定实际上认为,选举委员会有权决定,无论情况如何,如果有可能,将某人重新选为当选议员,或者决定这些省份的选举失败。在这样做时,最高法院指出,选举委员会根据第97条有更广泛的权力作出这样的决定组织法


在驳回申请时,法院表示:

  1. 基于没有进行适当的投票、审查和点票,也没有公开宣布胜利者的事实,我发现选举委员会决定在2002年全国大选中失败Koroba/Lake Kopiago选民的选举。
  2. 在本案中,法院不明白为什么选举委员会在判定选举失败时犯了错误。相反,法院认为,这是所作出的最合理和公正的决定。如果选举委员会决定维持选举官员宣布Agiwa先生为总统候选人的决定,它就可以允许Agiwa先生只代表他据点的人民,而不是代表全体选民。严重侵犯了选民每五年选举一次他们在议会中的代表的权利。因此,我认为选举委员会是在第97条规定的权力范围内行事的。
  3. 本院不明白委员会如何能够越权行事。科罗巴/科皮亚戈湖公开赛的选民没有正式公开宣布获胜者,因为没有按照《选举条例》的要求进行适当的选举有机法律。

巴布亚新几内亚选举委员会诉伊塔努案,[2008](最高法院判决SC915, 2008年4月21日,未报道)。有关此事的选举请愿书(2007年第11号EP)已被审理并作出决定。选举事务专员于2008年2月28日根据《选举条例》第1款第(1)及(2)条提出覆核假期的申请最高法院选举请愿审查规则2002年(经修订)(规则).这是2008年最高法院的审查。第三答辩人在选举呈请中,根据《选举条例》第(1)及第(2)款提出另一项申请,要求就同一决定提出覆核规则2008年3月5日。这是2008年最高法院的审查。

两份审查申请都提出了相同的初步观点;即《规则》有关覆核假期的规定与《条例》第155 (2)(b)条不一致宪法因此无效,因此不需要休假。这是第一次规则已被应用,并被认为是适当地自行处理这一问题。申请人的论点可简要概括如下。最高法院根据《宪法》第155(2)(b)条的固有权力宪法是否不像根据《条例》第37(15)条提出上诉的情况一样,受任何法律或规例所规管宪法.上诉权是依法规定的(最高法院法案最高法院规则).

法院裁定:

  1. 法律已经被规则.问题是什么时候规定的规则与法院的决定不一致,谁获胜。我不知道有任何法律原则赋予法院判决高于成文法规定的地位。事实上,任何成文法都可以在其权力范围内改变或改变法院的裁决。
  2. 本条例的条文规则实际上与最高法院的判决相违背规则(第1及第2分款)规定,最高法院只有在获准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覆核。
  3. 该规定的后果是,它改变了关于休假问题的法律。该规则适用,并有效要求进行司法审查。

因此,申请人应列出其请假申请,以便由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根据案情进行审查。

亚瓦里对阿吉鲁和奥尔斯[2008](最高法院判决SC939, 2008年9月15日,未报道)。这是一份许可申请,要求审查国家法院驳回根据《选举法》第十八部分提出的选举请愿书的决定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选举组织法(OLNLLGE)。本申请是根据《税务条例》第1分类提出的最高法院选举请愿审查规则2002年(经修订)(以下简称“PetitionReview规则))。被调查者对此提出了质疑。该申请涉及位于Waigani的国家法院作出的一项决定,在该决定中,法官支持被告提出的驳回请愿的意见书,理由是该请愿书没有根据《宪法》第6和第7条送达第二被告国家法院选举请愿规则2002年修订的(规则)的请愿书。规则18申请的规则授权国家法院驳回请愿人未能遵守的要求申请的规则或法院的命令。

法院在批准审查许可时表示:

1.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法律问题。法院以质疑的形式陈述如下:-

(a)当被告没有向法官提出正式申请时,法官是否可以驳回请愿书。答辩人没有提出正式的解雇申请,使他有管辖权驳回申请,特别是在当事各方激烈争论服役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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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法官是否可以重新审议他的第一个决定,纠正它,然后举行一次涉及要求和审议证据的新的听证会。最高法院的决定迪克·穆恩vs保罗·波托[1997]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法官赖以作为权威的PNGLR 356需要重新审查。

(c)以未送达第二答辩人为由驳回请愿书的裁量权是否严重错误,而第一答辩人的送达和


2.经检验的宣誓书及声称呈请已送达一方的口头证据,是否可稳妥地认定第二答辩人未获送达呈请及其他文件的事实,而非未经检验的宣誓书证据,即声称呈请未妥为送达,这显示证据表面上有重大错误,并引发严重的事实问题。

Rawali vs Wingti;Olga vs Wingti[2009](最高法院2009年3月24日SC1033号判决未报道)。这是两份相关的申请,要求允许对国家法院根据《宪法》第十八部分作出的决定进行复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选举组织法(OLNLLGE)。有关申请是根据《税务条例》第1分类提出的2002年最高法院选举请愿审查规则(修改)。两份申请的聆讯是合并的,因为两份申请涉及相同的当事人,在审查中要求对同一决定提出质疑,两份申请中提出的事项和问题相似。

奥尔加先生赢得了选举,温蒂先生是第二名。温提在向国家法院提交的选举请愿书中对选举结果提出了质疑。法院审理并裁定了请愿书。法院下令重新计票。重新计票结束后,奥尔加仍然领先于温提。在重新计票时,发现了一些新的错误、遗漏和违规行为。法院委任的选举主任向法院提交了重新点票的报告。根据这项关于错误和遗漏的新材料,法院又举行了一次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收到了新的证据,律师提出了意见。法院宣布选举无效,并下令进行补选。奥尔加先生和选举委员会都对这一决定感到不满,并提交了这两份申请。

法院在批准2009年SCR第4号和第5号的申请人申请复审国家法院的决定时说:

“法院认为这两个标准是一致的Jurvie诉Oveyara[2008](未报告最高法院SC935号判决)在两份申请中均符合申请人的要求。法院感到满意的是,初审法官在重新计票后开始审理案件,对事实和推论作出新的发现,并给予新的救济的整个方法提出了重要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并非毫无价值。此外,从在新的听证会上收到的证据和确定的事实来看,从记录的表面上看,严重和严重的事实错误是明显的”。

Waranaka诉Dusava和选举委员会[2009](最高法院SC980号判决,2009年7月8日,未报道)。在2007年全国大选中,Peter WararuWaranaka先生重新赢得了他在Yangoru-Saussia议会的席位。落选候选人之一加布里埃尔·杜萨瓦先生对这一结果不满意,提出了反对瓦拉纳卡先生当选的请愿书。国家法院审理并裁定了有利于Dusava先生的请愿书,并下令进行补选。这是根据一项指控,即瓦拉纳卡先生贿赂杜萨瓦先生的一名坚定支持者,给了他50南非克朗。瓦拉纳卡先生对国家法院的决定感到愤愤不平,他在得到本法院许可的情况下提出了对该决定的复审申请。为了支持他的申请,Waranaka先生基本上声称,这位博学的审判法官犯了以下错误:(a)没有应用有关评估证人信誉的正确和有关原则;(b)没有说明和确保他满足了所要求的证明标准,即没有任何合理怀疑的证据证明所指控的受贿罪行;以及(c)未能让自己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确信Waranaka先生给选民50.00 kk50的意图或目的。

维持和批准审查的法院说,国家法院作为有争议返回法院的决定被撤销,并确认瓦拉纳卡先生当选。
因此,在所有情况下,法院都认为瓦拉纳卡先生提出了理由,要求给予审查。因此,法院支持并批准了复审。因此,法院撤销了2008年4月23日国家法院作为2007年全国大选扬戈鲁-索西亚议会空缺席位争议返回法院的裁决,并确认Waranaka先生当选。


作者:Mek Hepela Kamongmenan L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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