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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与总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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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一职是1787年美国宪法起草者创设的。巴拉克·奥巴马是美国第44任总统。

美国总统一职是1787年美国宪法起草者创设的。巴拉克·奥巴马是美国第44任总统。

总理vs总统

自由世界最重要的两个行政职位是总统和首相。作为这两个办公室的主要例子,我将讨论美国的总统和英国的首相,因为每个都是各自国家的创造,并被其他国家借鉴。

宪法的比较

美国的总统和英国的首相都是建立在宪法基础上的职位,但两国的宪法是不同的。英国宪法是未编纂的,这意味着它的宪法不包含在任何一份文件中。

相反,英国宪法可以在书面文件、公约和专家权威中找到。英国宪法是逐步演变的。因此,总理职位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

第一任首相是罗伯特·沃波尔,他于1712年被任命为首相。然而,直到最近,英国的法律中还很少提到首相。首相的法定职务是“第一财政大臣”。事实上,宪法并没有规定必须有总理。首相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惯例,这是几个世纪以来悄悄进入英国宪政框架的一种创造。

但美国总统却不是这样。美国总统一职源于一部成文宪法,总统一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创造,是1787年制宪会议的产物。在那里,来自12个州的代表通过一系列提案和辩论,依据法律、历史、哲学,但主要是过去的经验,设立了一个国家行政长官办公室。到1787年9月17日他们签署宪法时,制宪者在纸面上有一个单一的国家行政机构,它被赋予了一系列令人印象深刻的权力,如总司令、否决权、赦免权和任命权。

然而,这位行政人员也有重要的局限性,因为宪法的制定者故意限制他的权力。这位总统是国家军队的总司令,但国会控制着军队的预算。虽然他拥有任命大使、领事和法官的广泛权力,但这些任命必须得到参议院的批准。他被赋予了否决国会法案的重要权力,但国会可以在参众两院以2/3的票数推翻他的否决。赦免的权力是不寻常的,因为它没有任何限制,除了总统不能赦免弹劾案件。多年来,法院几乎完全保留了赦免的权力。

所以,虽然英国宪法没有要求首相,但美国宪法肯定要求总统。另一个重要的区别是,谈到宪法,英国有两个执行者:首相和君主。虽然君主在英国政治中不发挥积极作用(据说女王“统治,但不统治”),但她仍然具有宪法角色。她仍然任命首相,大臣们被认为是“女王陛下的大臣”。她呼吁举行选举,并在与其他国家,特别是英联邦国家的外交中发挥积极作用。

行政机关诉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

总理是“立法机关中的执行者”,他既是立法者又是执行者。根据英国宪法,选民产生议会,议会产生行政机关。所以首相既是立法者也是执行者:他是从选区选举出来的(这使他成为立法者),他是由下议院选出来领导女王陛下的政府(这使他成为执行者)。

然而,美国总统不是立法者。虽然一些教科书称他为“立法总长”,但严格来说,这是不正确的。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在第一条中被单独赋予国会。总统缺乏制定法律的权力。他阻止法律的权力确实有限,虽然他可以建议立法,但国会可以无视他的要求。

总统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和其他指示。然而,从技术角度来说,他并没有与生俱来的立法权。由总统提出国会将审议的法案是惯例。但是,他不能亲自发起这些活动;他必须让一位国会议员为他做这件事。

然而,首相和他的政府将启动下议院通过的立法。这些法案一旦在下议院获得通过,就注定会成为法律,具有宪法地位。如果下议院否决了首相政府的立法,他们实际上就是在否决他的政府。你可以预料到,随后将举行不信任投票,很可能导致首相和他的政府辞职。

随着时间的推移,英国首相已经发展成为英国政治中一个非常强大的职位。大卫·卡梅伦于2010年至2016年担任英国首相。

随着时间的推移,英国首相已经发展成为英国政治中一个非常强大的职位。大卫·卡梅伦于2010年至2016年担任英国首相。

任期

至于美国总统,由选举团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根据第22修正案,他可以在四年任期中共任职两届。因为美国总统是有任期限制的,他有可能在最后一届任期内(尤其是在第二任期中期选举之后)成为“跛脚鸭”。

另一方面,总理没有任期限制。只要首相再次当选下议院议员,只要他的政党对他有信心,只要他的政党仍然是下议院的多数党,他就会继续担任首相。英国必须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但首相可以要求女王提前举行选举,女王会尊重这一要求。一位首相可能会要求在五年内举行大选,以加强他所在政党在下议院的地位。

选举团是选出总统的精英团体。学院从来不是一个团体。相反,选举人是12月在州首府为总统投票的州党代表。

选举团是选出总统的精英团体。学院从来不是一个团体。相反,选举人是12月在州首府为总统投票的州党代表。

选举

所有的美国总统(杰拉尔德·福特除外)都是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的,选举人团是由各州任命的精英选民团体,目的是选出总统。美国人民的投票在美国总统的选举中只起到间接的作用。该州的普选将决定哪个政党的潜在选民名单将成为该州在选举团投票的正式选举人。选举人团从来不在一起开会:选举人在11月普选后,于12月前往他们所在州的议会大厦投票。

但是,总理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相反,首相是由女王从下议院成员中选出来的。她将选择一个她认为可以在众议院领导新政府的人。她选择的人很可能是他的政党的领袖,该党很可能赢得即将到来的选举。所以,首相是由女王选出的,但他也由下议院选出来领导女王陛下。然而,不能忘记的是,与美国总统不同,首相是立法机构的产物,就像下议院的其他成员一样。例如,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是保守党领袖,也是下议院议员,代表惠特尼选区。

©2012 William R Bowen Jr .

评论

威廉·R·鲍文(作者)2012年5月24日北卡罗来纳州新伯尔尼:

WBA—最终,国会议员要对他们的选民负责,但在短期内,他们要对自己的政党负责。与美国相比,英国国会议员根据政党路线投票。不这样做会危及他们连任的机会,因为在英国,政党会把你的名字写在选票上。所以,如果你不能得到党内的支持,你就不会出现在选民考虑你的选票上。感谢阅读和你的见解。

wba108@yahoo.com2012年5月24日,纽约北部:

一个好枢纽!通过比较英国和美国的教育体系,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我认为,在美国政府中,宪法是对政府权力的主要约束。让下议院选择他们自己的行政长官可能有助于分散英国政府的权力,因为立法者对他们自己的地方选民负责。

威廉·R·鲍文(作者)2012年5月22日,北卡罗来纳州新伯尔尼:

谢谢鲍勃。在hubpages.....上致以最美好的祝愿

鲍勃Zermop2012年5月22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优秀的中心。我一直很好奇英国政府是如何运作的;总是想研究,但却发现它很好地总结在这里。谢谢!投票结果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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