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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宪法与非成文宪法: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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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作品涵盖了广泛的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宗教、语言学习、健康、哲学和法律问题。

宪法是什么?

宪法是一套规则、法律和原则,规定了一个国家必须如何治理,以及国家与公民个体的关系。它概括了一个政治体系的结构。

2001年,英国上议院特别委员会对宪法进行了定义:

“一套法律、规则和实践,它创造了国家及其组成部分和相关部分的基本机构,并规定了这些机构的权力以及不同机构之间以及这些机构与个人之间的关系。”

每个国家都有宪法,正是宪法决定了一个国家是否有总统、众议院、国会议员、君主制等。它还准确地说明了这些东西各自有多大的力量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你可以把宪法看作是一个政治体系的“基本规则”——谁去哪里,每个人都有权做什么,每个人都应该尝试做什么。

在某种程度上,宪法也是法律中的法律——它包含了唯一可以被接受的修改宪法的方式,这意味着宪法中通常有一些东西是永远无法改变的;没有人有权利这样做。

除了英国、以色列、新西兰和加拿大这四个国家没有成文宪法外,所有国家都有一部成文宪法。

往下读,看看成文宪法和非成文宪法的优缺点。

成文宪法和非成文宪法

一部成文宪法是一部将其大部分规则和原则包含在一份大型书面文件中的宪法,而一部未成文宪法则没有。

注意:虽然在美国,这个大的书面文件通常被称为“宪法”,但在那些国家,它实际上包含的内容比文件中所写的内容还要多;例如,从司法判决和公约中得出的结论。

英国是一个没有宪法的国家的例子,它有五个主要的宪法来源(注意用词上的联系),当试图决定一个行为是否符合宪法(符合宪法)时,它们都被用作参考。更重要的是,宪法的某些部分没有被写下来,这既造成了问题,也解决了问题。

非法典宪法的利与弊

未编纂宪法的利弊是编纂宪法的反面。值得注意的是,正反两种观点关注的是政治制度的实际情况,尽管在其他情况下它们可能并不适用。

缺点

  1. 三权分立更加模糊——在英国的制度中,行政和立法的权力没有明确界定,司法的独立性也没有建立,因为行政部门选择了大法官中的大法官。
  2. 主权并没有明确的定义:英国有君主立宪制,尽管理论上女王有很多权力,但由于否决惯例,她不能使用大部分权力。
  3. 宪法危机更有可能出现,因为(正如上面提到的女王的例子)宪法信息的不同来源可能会发生冲突,导致辩论和混乱。

优点

  1. 未经编纂的宪法要灵活得多,因为它们包含了不那么严格的权力分立——这是迄今为止它们最重要的特征,因为它允许宪法与我们这个永远在发展的世界一起发展。
  2. 宪法中的规则和规定是在试验和错误中产生的,而那些留下来的规则和规定是因为它们有效而且是最好的。

宪法编纂的正反两面

优点

  1. 所有的宪法信息基本上都可以在一个地方找到,这使得在考虑一个宪法合法性有问题的行动时更容易参考。重要的是,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及其角色被非常明确地界定和限制,以防止腐败和不公正。
  2. 司法部门及其权力也有明确的标志,这再次意味着,对于三个部门各自应该拥有和执行哪些权力,几乎没有争论的余地。在考虑成文宪法和非成文宪法之间的区别时,关于三权分立的前两点是最重要的。
  3. 一个信息源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要比多个信息源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小得多。这是因为必须引用所有单独的来源,以确保一个来源允许特定的操作,而另一个来源明确禁止它。
  4. 因为宪法的模糊性而引发的“宪法危机”的可能性更小。
  5. 美国宪法的前10项修正案(即《权利法案》)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6. 修改一部成文的宪法是非常缓慢的(美国宪法自1787年制定以来只有27条修正案),因此政府必须非常确定修正案在实施之前是最好的。

缺点

  1. 因为一些成文宪法非常古老(尤其是美国,它拥有最古老的宪法),它们中的许多都必须重新解释才能在现代有意义。例如,美国最高法院不得不不断重新解释美国宪法。这将编纂的宪法降低为一个参考点,而不是如何行动的手册。这反过来又为解释留下了空间,因此产生了歧义(这与未编纂的宪法有相似的利弊)。
  2. 由于宪法编纂的变化是如此缓慢,有时宪法编纂不能跟上变化的情况,其原则不再是道德的或正确的。

简而言之,就是《英国宪法渊源

〇制定法也称为“立法”,包括:

  • 议会法案
  • 部长们制定的立法
  • 立法权立法:由议会授予立法权的人制定的立法
  • 国王颁布的法律文书(特权)
  • 由欧共体各机构制定的立法

司法判例-亦称“普通法”,包括:

  • 国家判例法,包含法官对立法的解释所作的重要决定
  • 产生普通法的国家判例法
  • 由欧洲法院(ECJ)制定的这种性质的判例法
  • 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法,根据《1998年人权法》,各国法院必须考虑到这些判例法

你怎么看?

评论

DK(作家)2015年5月23日从伦敦发出:

我同情任何经历过类似“纳粹式屠杀”的人——尽管我并不知情,无法对以色列正在发生的事情做出判断。

话虽如此,我认为一个糟糕的政府不会影响其宪法被编纂的声明!

fgdfgdfgdfg2015年5月11日:

以色列并没有“很好地运作”,除非你把纳粹式的常规和系统的屠杀无辜的行为也算很好地运作。

DK(作家)2013年3月18日从伦敦发出:

Wba108,

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尽管经过仔细的推测,很明显,以色列、英国、加拿大和新西兰在没有编纂宪法的情况下都运作得很好,他们的制度所带来的额外灵活性确实对他们有利。

我认为也许一个法典化的宪法不适用于非常庞大的人口,比如美国,尤其是中国——10亿人(只是出于原则)不应该被任何东西所领导!

wba108@yahoo.com2013年3月17日,纽约北部:

我相信一部成文的宪法是最好的制度。我是这么看的,如果你想要一个法治国家,就必须有一部成文的宪法,规定赋予政府的具体权力。如果你没有成文的宪法,政府就很容易因为政治原因而无视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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